2017年麻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的通知
2017/11/13
2017年麻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的通知
根据《2017年麻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考察人员予以通知,若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者体检、考察中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一、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001岗位:郭 博
002岗位:王肇阳
003岗位:任 澜 余 健
004岗位:廖蕾蕾 刘亚林 宋康宁 张海涛
005岗位:高 亮
006岗位:熊 洁
007岗位:张宇熠 张超凡 占振兴 夏亚敏
008岗位:梁 晶 商 楠
009岗位:李 斌
010岗位:俞楚玥
011岗位:刘 意
012岗位:吴 萍
013岗位:夏冰清
014岗位:汪 博
015岗位:肖 燕 夏 慧
016岗位:刘 洋
017岗位:郑 可
018岗位:余 英
019岗位:李 淼
020岗位:汪诗涵
021岗位:彭 意
022岗位:毛海妹 李志江
023岗位:董晓娟
024岗位:陈 梦
025岗位:吴 海
026岗位:何 云 胡 同
027岗位:王 攀
028岗位:丁梦兰 易振兴 郑沈芳 雷 宇
029岗位:郭 玲
030岗位:李安然
031岗位:钱郁萌
033岗位:李华兰
二、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16 日(星期四)上午8:00麻城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集中报到。
2.体检要求: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均为原件)以及与准考证同底版1张一寸彩色登记照到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办理登记、缴费手续,按项目完成体检。体检前晚不熬夜,不饮酒,当日早晨不饮水,不吃早餐,空腹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考生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在体检环节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及费用: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标准为每人370元。
4.体检工作由招考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完成。
三、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采取实地调查、走访、座谈了解、审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1.提交的《2017年麻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麻城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下载打印。
2.审核档案。考生务必于11月25日前将本人档案存放到麻城市人才交流中心,市人才交流中心协助考生函调档案,11月30日将《2017年麻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交至主管部门政工科,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到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并审查档案。
3.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实行考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对考察情况失真失实的,追究考察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考察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13508654471
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3日
2017年麻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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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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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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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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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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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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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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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毕业院校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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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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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后学历毕业院校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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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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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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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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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起止时间 |
学习、工作经历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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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员 及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
关系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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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实 表 现 (非2017应届毕业生由村、社区或工作单位填写, 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填写)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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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意 见 |
用人单位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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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考 年 月 日 |
盖 章 考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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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个人简历从初中填起,家庭成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2、考生现实表现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
3、此表需A4纸双面打印,连同个人档案一同上交。
——麻城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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