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报到及存档告知书
新闻来源:麻城市人才交流中心 新闻作者:JH 阅读数:17259 发表时间:2020/7/10
高校毕业生报到及存档告知书
为了更好地为各类人才服务,现将毕业生报到及档案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麻城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接转和管理各类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非国有
企业聘用人员档案。存档人员可登陆中心官网(网址http://rc.macheng.gov.cn/)
查询在档信息、就业招聘、职称查询、业务办理流程等。
二 高校毕业生请在中心网站上查询到档信息后,携带报到和身份证复印件前来报到,
允许代办。办理完报到手续后,请存档人员妥善保管好报到凭证。
三 存档期间,存档人员在工作、学习等方面如形成以下新的档案类材料,请注意收集
并送交人才中心鉴别、归档:
⑴ 毕业后工作材料。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离开单位的
离职或辞职材料。此类材料需原件归档,复印无效。
⑵ 毕业后取得学历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毕业生登记
表、学位证明书、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复印件等。此类材料归档时,需带毕业
证原件审核
⑶ 毕业后加入党团材料。包括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民主党派形成的申请书、
志愿书、转正申请书、政审等材料;此类材料需党团组织加盖公章密封。
⑷ 毕业后取得的执业资格和职称评审材料。包括参加职称考试或评审(认定)形成
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表等;
⑸ 其他材料。包括职务变动表、工资晋级表、年度考核表、出国人员政审表、奖励
或处分材料、婚育情况材料、更改姓名、出生日期材料等;
⑹ 个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的变动情况。
四、送交归档材料,必须内容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个人不便送达的,可以委托
人送达,但要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档案编号。人才中心拒收伪造、涂改的材料。
因提供虚假材料而引起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五、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国有单位查阅档案,须申明查阅理由,
办理查阅手续,并派2名中共党员到指定的阅档室阅档。非国有单位不能阅档。档案
中除就业报到证、成绩单和实习鉴定等材料可以按规定程序借出使用外,其他材料
不能外借。 存档人员不得无故提取档案,不得要求将人事档案转给不具有人事档案
管理资格的非公有制单位或非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中介公司(机构)。
六、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文件(鄂审改办法[2018]5号)关于
公布公安、民政、人社、卫生计生四个部门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人才中心将按
规定取消档案存放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麻城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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