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麻城市事业单位在实习实训大学生中招聘人才公告
2015/8/14
根据黄冈市在实习实训大学生中引进人才的工作精神,麻城市从参加实习实训的大学生中招聘一批大学毕业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人才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60名,具体岗位见《麻城市事业单位招聘人才计划与岗位数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2、在麻城市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
上述人员于2015年6月30日前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二)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麻城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实习实训和服务期间表现优秀的大学生;
3、各岗位学历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见附件;
4、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算综合成绩。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者,笔试成绩加5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
2、报名地点:麻城市人事考试院(人社局办公大楼11楼);
3、报名费用:50元(每科每人);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填写《麻城市事业单位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麻城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下载打印),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期满考生需出具相关证明),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照片2张。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应聘者应如实填写报名表,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报考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低于此比例的,将调剂相应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于8月27日至8月28日8:00-17:00到麻城市人事考试院领取准考证。未按期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8月29日上午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在麻城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每一类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麻城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须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递补的,在没有进入面试的同类专业参考人员中调剂;如没有调剂的或调剂不成功,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五)面试
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折算相加后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其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
考察结束后,在考察合格对象中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在麻城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公布。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考察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麻城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有影响招聘问题的,取消招聘资格。
(八)聘用和管理
公示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与拟招聘人员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试用期未满自动离岗,发现聘用期内隐瞒病史且身体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文件下发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发的聘用人才文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经组织同意,不得申请调出市外。
附件:
中 共 麻 城 市 委 组 织 部
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麻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麻城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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