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技术等级考试报名条件
新闻来源:麻城人才交流中心 新闻作者:麻城人才交流中心 阅读数:5325 发表时间:2017/6/5
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申报条件一览表 | ||
序号 | 考核等级 | 考核申报条件 |
1 | 初级工 中级工 高级工 | 1、新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学徒期满可申报初级工。 |
2、工作年限满10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 | ||
3、工作年限满20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满15年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综合类工种申报高级工工作年限满20年(综合类工种有:交通收费员、垃圾综合利用工、挂号员、校对工、行政后勤管理)。 | ||
4、对在省(若干部门组织、并跨行业)、部级及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工人和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取得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和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人,可以申报上一等级考核认定。 | ||
5、计算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工种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报考年度的上一年年底。复员退伍军人的军龄可按本工作年限计算。 | ||
2 | 技师 | 1、技工学校或高级中学(职高)以上毕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
2、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工等级岗位资格证书》,在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可申报技师。 | ||
3 | 高级技师 | 1、申报工人高级技师资格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技工学校或高级中学(职高)以上毕业; (2)取得技师或工程师、讲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五年,且期间各个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工作中的关键性技术、工艺方面的难题、并取得显著效益; (4)具备培养相当技师水平的能力。 |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申报高级技师资格时,可适当放宽取得技师资格年限: | ||
(1)获省、部级行业比赛第三名或技术革新成果三等奖及以上者; (2)获全国、省“技术能手”等称号者; (3)获国际性行业比赛奖励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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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边远山区、艰苦行业的女年满46周岁、男年满50周岁、且具有较高专门技艺的人员申报工人高级技师,文化程度要求可放宽至初中毕业。 |
——麻城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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